集团公司实行“特殊补贴”薪酬激励制度
为促进公司员工学技术、学业务,充分发挥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集团公司决定执行“特殊补贴”薪酬激励制度。
特殊补贴及奖励的种类包括“岗位工种带头人”补贴、注册类执业资格补贴(指经公司研究认可的相关注册类执业资格)、特殊贡献奖励。实行的范围为集团公司权属公司在册一般员工(不含各级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集团级井下岗位工种带头人,每月补贴1000元;集团级地面岗位工种带头人,每月补贴600元。矿级井下岗位工种带头人,每月补贴500元;矿级地面岗位工种带头人,每月补贴300元。
各级“岗位工种带头人”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维护企业利益、关心公司发展等。具体评选条件包括,本人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岗位)的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技能水平,有较强的学习力,能够及时处理本专业(岗位)工作中出现的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岗位上有重大技术革新、重大发明创造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上报前12个月实出勤达到300天(含外派培训),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现象发生。
集团公司成立各级评审委员会,实行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报集团公司研究、备案的程序进行。新查庄和贵州矿业公司自行评选矿级岗位工种带头人,报集团公司备案,并推荐集团级岗位工种带头人人选,报集团公司评审。其他单位、子分公司的岗位工种带头人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集团公司评审。岗位工种带头人的评选不得突破设置比例,各单位也不能出现不具备条件凑人数的现象,具体由各级评审委员会严格把关。
公司对注册类执业资格补贴和特殊贡献奖励也做出了规定,凡是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集团公司特殊需要的相关注册类执业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等),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每月可享受100元补贴。员工在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或有突出成果,为企业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或为企业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经集团公司审批,根据贡献大小或经济效益额度,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至10000元特殊贡献奖励。
编后话: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只有重视人才、尊重人才、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尊重创造,形成重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才能为企业提供不竭的发展活力。当前,集团公司正处在闯关突围度难关的非常时期,对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迫切。在经营压力大,资金十分紧张的的困难时期,集团公司出台《关于实行“特殊补贴”薪酬激励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充分体现了企业对知识、人才、劳动的尊重,同时也进一步彰显了企业求贤若渴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