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专题教育
工作动态
 
干部培训学校学习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0/3/13 17:20:19]   信息来源: 人力资源部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单位、部室:

为了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搞好公司干部培训学校的组织管理,提高广大管理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发挥好干部培训学校学习大课堂的主阵地作用,根据公司党政要求,特制定我公司2010年干部培训学校学习管理规定。

一、学习内容:

培训学习内容一年分六个专题,两个月一个专题,具体为:管理、经营、法律、专业知识、廉政、职业素养等。

二、学习形式和时间:

1、学习形式为课堂讲授和互动交流;

2、学习时间:自2010年3月13日恢复学习,每周六下午3点至4点,学习地点:党政四楼会议室。

三、学习的有关要求:

1、全公司地面单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每周都要参加培训学习;生产区队正职和技术员每月必须参加两次以上;生产区队副职不作学习要求;对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提前书面请假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2、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是学习的第一责任者,对学习组织不认真、不按规定要求参加学习的单位在“六好区队、红旗党支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对单位党支部书记罚款100元。

3、建立管理干部培训档案,每人参加培训情况、交流情况以积分形式计入个人培训档案。

3、为提高学习效率,保证学习效果,学习时须将手机关至震动,把不接打手机作为一项严肃的课堂纪律遵守。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杜绝迟到,迟到5分钟者不予签到,早退者不记录学习次数。

5、要求每人建立学习笔记,每季度根据学习内容写一篇心得体会。且人人参与学习交流,交流选题不限,长短不限,必须立足本岗位,谈认识、谈体会、谈经验、谈方法、谈不足、谈建议,选题可涉及学习方面、管理方面、岗位技能方面、部门建设、企业发展、人际交往、职业道德素养等等,都可进行交流,每次学习前安排一人进行互动交流。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

希望全公司各级管理干部牢固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处理好工学矛盾,按照企业发展的要求,主动充实装备自己,为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10日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鲁中能源集团  地址:山东省肥城市  电话:0538—3131041  传真:0538-3131355      鲁ICP备14016189号-2 管理入口  访问量:1450171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