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明稽查通报
|
|
|
发布日期:[2010/11/30 11:44:33] 信息来源:
|
|
11月27日,党委工作部组织文明稽查职能部门,进行了一次专项文明稽查活动,重点稽查各单位、车间是否存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及长明灯现象。此次稽查共发现问题7条,开具不文明处罚单600元。现将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比较好的单位 通过稽查,发现各单位、车间环境卫生保持较好,其中环境卫生保持较好的单位分别是:采煤一区、掘进五区、掘进六区、掘进七区、维修工区、通修工区。 二、存在的问题 1、准备队电车库车间内卫生较差,烟头多,车间门口存有长流水现象。 2、防治水工区学习室内物品摆放杂乱,卫生清理不彻底。 3、矿山机械厂溜子车间办公室卫生较差烟头多;电修车间存有长流水现象。 4、运搬工区井口停车场有烟头。 5、主井西侧区队电工车间存有常明灯,建议改造成声控节能灯。 对存有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分别开具了不文明处罚单。 希望各单位要严格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建设,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公司要求,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制定有效的节约用电措施,严禁出现大功率电器取暖现象,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从细微处着手切实把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党委工作部 2010年11月27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