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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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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22 14:59:35]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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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搞好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自主保安能力,推动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公司广大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目的意义 春节前后,职工群众的思想相对比较活跃,工作精力易于分散,既是抓安全生产的特殊时期,也是强化安全教育的关键时期。为此,各单位、各部室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强化安全教育的重要载体来抓,列为一季度安全教育活动的主旋律。尤其要结合矿井开采历程中发生的“2.5”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这起事故就发生在大年三十,直接原因就是个别职工图省事、怕麻烦,违章作业早上井而造成的,根源就在于个别领导干部作风漂浮、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劳动纪律松弛。各单位要通过事故案例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按章,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避免;松懈麻痹,所有的事故都可能发生”的安全文化理念,实现按章作业,按章指挥,有效地降低典型“三违”发生率,确保实现正规操作无事故。 二、主要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严格规范落实区队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区队班前会、生产分析会、安全学习日等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要充分认识到班前班后会是提高安全意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鼓舞士气的重要阵地。通过班前会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按章指挥和正规操作教育,牢固树立“三违不反、事故难免”的观念,对本单位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自查自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1月31日(大年二十八)、2月1日(大年二十九)、2月7日(正月初五)分别在三班班前会时间播放《爆炸惊疑》电教片,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观看。要结合事故案例,认真开展“牢记事故教训,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人人表态发言,畅谈体会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三是广播、电视媒体要开办安全警示教育专题节目,采访报道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并及时配发评论文章和宣传口号,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四是活动结束后,员工人人要写出心得体会,对照事故案例,深挖思想根源,深刻接受事故教训,形成抓安全的整体合力。 三、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真正通过活动开展,起到警示作用,要把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与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元月份开门红结合起来,与开展的“反骄破满”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二是春节前后,公司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检查小分队要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制度,特别是突出抓好节日期间各级干部执行盯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的落实,现场作用的发挥,做到天天检查不断线,从严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公司安全秩序、工作秩序正常有序。 三是充分发挥安全联责、联保人员作用,利用安全活动日时间下到区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协助区队排查好安全薄弱人员,督促基层单位深入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中共山东鲁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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