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处理废旧物资的公告
近日,我公司拟对部分矿用废旧电缆、废旧钢丝绳输送带进行公开招标处理,现将招标处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 废旧物资明细
废旧电缆2635米(MYP3×35/50,长期积压、未使用)
废旧钢丝绳输送带360米(2500*800mm,长期积压、未使用)。
二、 报名时间及投标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1年9月20日
联系人:杨磊 0538-3131097。
三、实物存放地点
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仓库
实物勘察时间:2011年9月12日8时----9月18日16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9时
地点: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会议室
五、投标说明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方投标时应按废旧物资处理的分类进行分项报价,单位为元/吨。
3、本次招标处理的废旧物资的数量由中标方根据所收购物资进行分项分拣,以最后检斤的数量为准。
4、投标方需要交付保证金为10000元。
5、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封皮明显处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6、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投标书送达方式及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
七、中标原则:价高者中标。
八、注意事项:
1、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标书。
2、投标方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有违公正的活动,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中标方到实物现场对所购废旧物资进行分项分拣和检斤。检斤时,必须遵守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不许弄虚作假。出现上述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本次招标的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并扣留投标方保证金作为处罚。
4、 保证金的取回,没有中标者,凭收款收据取回。中标者待废旧物资出门后取回保证金。
5、出门票的办理:中标方持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开具的收款收据和供应部开具的证明到公司保卫部办理。
6、请在投标文件内附如下投标承诺,承诺请加盖公章及法人专用章。
承诺书
我们根据招标公告要求,经认真研究,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和条款以及其它一切要求投标,具体价格见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任务。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4、我们愿意按照经济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后附《废旧物资处理投标报价表》。
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废旧物资处理投标报价表》(可以空项)
废旧物资处理投标报价表
单位名称(章):
废旧物资类别 |
报价 |
废旧电缆(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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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输送带(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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