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洗煤厂垃圾存放管理处置不力问题的处理通报
|
|
|
发布日期:[2011/9/12 9:15:34] 信息来源:
|
|
2011年9月11日上午集团公司扩大的安全办公会议通报了洗煤厂周边垃圾存放处置不力的问题后,集团公司文明稽查活动小组会同洗煤厂、物业公司、维修工区、欣汝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实地进行了查看,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措施,拿出了下步的管理举措,于当日下午全部整改清理完毕。 经过现场分析认为,造成有垃圾箱不上里边倒、垃圾箱周边工业垃圾、生活垃圾遍地都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使用单位的个别员工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比较淡薄,存有乱扔乱倒的问题;二是管理责任制流于形式,卫生责任标志牌明确写明“每年的7月至12月”卫生包保单位是洗煤厂。三是工业垃圾中存有废铁问题,表明了周边单位车间员工对报废材料疏于管理。四是在日常的卫生监管、稽查方面存有责任缺失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了我们在日常管理方面存有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暴露了相关监管部门、稽查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得力的问题。为吸取这一教训,改变目前管理现状,夯实基层管理根基,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负有卫生直接管理责任的洗煤厂厂长王保军、党支部书记戴邦泉通报批评,各罚款200元; 二是对负有卫生监管处置不力责任的物业公司经理牟小明、党支部书记李乐军通报批评,各罚款100元; 三是对负有文明稽查管理不到位责任的集团公司文明稽查工作小组组长、党委工作部部长朱连斋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四是对工业垃圾处置不当、废旧物资材料放至垃圾箱的维修工区区长汪满虹、党支部书记周宪智,运搬工区区长马荣杰、党支部书记李光峰通报批评,各罚款100元。 希望各子分公司、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提升认识,加大措施,夯实管理工作基础,进一步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坚持做到敬畏规章,不打折扣,守土有责,人人尽责,迅速扭转工业广场部分区域卫生管理下滑的局面,保证和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
|
|
|
|